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最新公告 > 正文

关于沙特阿拉伯的清关规定【2013(客)字第011号】

尊敬的客户,您好!      接服务商通知,所有寄往沙特阿拉伯的包裹,每个产品上必须标识有产地国家信息(例如“Made in China”),当地海关不接受产地国家信息标识在货物包装上。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国际出口渠道,请知悉并转告发货人,如货物未遵从上述规定,当地海关将强制将货件退回发货地,退件前不预予通知发货人,产生一切费用由发货人支付。


相关阅读:

上一篇: 关于香港DHL对寄运电容的最新要求【(2013)(客)字第002号】   下一篇: 关于货物申报必须齐全准确的通知【(2012)(客)字第047号】

 
 
  查询遇到问题?点击这里 >
  安排人工查询 >
北京环球国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北京环球国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北京环球国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北京环球国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北京环球国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